痛下杀手毒倒三亲人 法不容情最终获判五年刑
为泄私愤,将农药乘隙放入正在煮饭的电饭锅中,将自己的母亲、弟弟与姨侄女药倒,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苏志平有期徒刑五年。目前,这起引起较大反响的下毒案件附带民事部分的官司尚还在人民法院的审理中。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此案两败俱伤的结果都令有识者为之扼腕。
苏志平,女,现年50岁,江苏省如皋市人。由于性格及其他原因,多年来其与母亲及家人一直关系不和,至07年更是有所激化。是年1月31日,苏又因琐事与其母产生冲突,双方争吵起来。吵后,苏志平回到家中越想越气,觉得多少年来自己的母亲不把自己放在心里,老是同自己过不去,不报复她一下心里实在是过不去。想到此,便从家中拿起一瓶“甲胺磷”农药,来到住在自家东边的母亲家中,乘自己的母亲不注意,放入母亲家正在煮饭的电饭锅中而后离去。中午时分,浑然不觉的苏母及家人吃下混有农药的米饭中毒,一家三口被毒倒。后经公安部门鉴定,苏母徐某及其姨侄女重度中毒,属重伤;其弟苏某中度中毒,属轻伤。
发布时间:2008-12-22 点击:286 <<< 回上页